L1A 跨国公司经理移民专家--徐洁律师两个半月为申请人拿到绿卡

2011-06-20

徐 洁律师事务所长期处理大量海外公司到美国设立其分公司的案子。由于受到经济危机的影响,美元大幅的贬值,来美国开分公司成为许多海外公司的选择, 而且在美国成立的分公司后,许多经理级别的员工也可以调来美国工作。经理职位的员工只需要申请L1 A工作签证,便可调到美国来工作,并且在L1A签证生效一年后,随即可以申请绿卡。用此条途径来申请绿卡是属于第一优先,不需要排名额。
L1 visa是一种其持有人及其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来美合法工作及生活的签证, 是发给需调动到美国公司工作的国外雇员。L1 Vias 分为两类,L1A和L1B。 L1A 签证的申请对象适用于经理级职位, L1B适用于有特殊知识的工作人员。申请L1A者所需具备条件如下:
1. 海外公司与美国公司必须是子母公司关系;
2. 调动人员必须在递交L1申请前的最近3年内在海外公司连续工作1年;
3. 调动人员在海外公司是经理职位,来美国分公司工作也必须是经理职位.
L1A签证为一年至三年有效期 (新公司第一次签证只有一年)签证期满后可申请延期, 每次可延期2年,总期限为7年.
跨 国公司经理签证/绿卡需要移民法与公司法的结合应用,一般的律师如果没有很扎实的公司法功底是做不好此类案件的。徐洁律师由于长期帮助许多外国公司策划其 在美公司的运作并协助起草商业计划,使她奠定了扎实的公司法功底并且积累了丰富的商业策划经验。在为跨国经理办理L1A 签证或是绿卡的过程中,最为重要的就是起草商业计划。在长达几十页的商业计划中,要包括许多方面的内容:如子、母公司的包装,公司与众不同的特点,公司的 实力和行业地位,竞争优势,未来的成长潜力,公司的管理结构,各部门的功能,经理的职能和财政预算等等。每次要完成一个好的商业计划,徐洁律师不仅要从大 体上把握结构和内容的完整性,还要注意每一个细节逻辑上的衔接, 这绝对需要很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而且还要有周密细腻的思维。像很多律师楼在为申请人办理这一类案件时,都千篇一律的采用同样的商业 计划模板,这样不但不能突出一个公司在同行业中的优越性,而且很多内容上也与该公司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这就导致被移民局要求补充材料,而且这些案子即使 补充了材料后还是会被移民局拒掉。而徐洁律师经手处理的L1A签证,审批时间快的只用了1-2天,慢的也只有一周,并且从来没有被要求补充过材料
特 别值得一提的案子是,今年7月18日,徐洁律师为一个跨国经理提交绿卡申请并一起递交了回美纸的申请。10月4日的时候,申请人和徐洁律师事务所同时收到 了一份移民局文件。大家都以为是回美证的批件(一般回美证都是在2-3个月左右批),结果打开一看,是绿卡批准通知,通知中写到:亲爱的申请人,因为您的 绿卡已经得到了批准,因此不再需要回美证了,您的绿卡将于3周内寄到。五天后,也就是10月9日的时候,申请人就收到了绿卡。拿到绿卡的那一刹那,当事人 不禁感叹,通过跨国公司经理申请绿卡两个半月就拿到,以前从来就没有听说过,所以他根本就没敢想过。这真是一个巨大的惊喜!
如果您想在美国开设公司成就一番事业,如果你想顺利解决在美国工作和居留的问题,您应该知道徐洁律师将是您最佳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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