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 身份空当期间OPT 实习期延长及保持有效学生身份F-1的最新规则
2011-06-20
F1-OPT 学生的身份空当及其延长
对于在雇主支持下已递交H1B工作签证申请的F-1学生来说,F-1签证或OPT实习期即将到期,但距离新一财政年度的H1B签证最早生效日(每一年的10月1日)还有一段时间,我们把这一段时间称为身份空当(CAP-GAP)。 为了能在H1-B工作签证生效前继续在美国合法逗留,F1-OPT学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程序申请延长自己的F1-OPT签证渡过身份空当期。
F1-OPT“身份空当”的延长条件及其程序
延长条件:
a. 在合法持有F1-OPT签证的时候已及时提出H1B申请,该申请并被移民局受理
b. 及时提出申请的含义包括:
i. H1B申请在H1B接受期内提出,
ii. 合法在美停留时间(D/S)仍然有效 (包括任何学术学习期间, 毕业后OPT期间,60天离境准备时间,或一般所谓的宽限期)
F1-OPT“身份空当”的延长可分为自动延长和当事人申请延长
自动延长是指H1-B 申请已被批准,而且申请人的FI-OPT签证在6月1日后才到期,那么此人现有的F1-OPT身份会自动延长到9月30日。
当事人申请延长是指H1-B申请已被批准,但是申请人的F1-OPT签证在6月1日之前就已经到期,那么此人就必须携带相关证明文件(H1-B APPROVAL NOTICE)去“指定学校官员” (DSO)那里获得一张新的I-20表,I-20表上会显示F1-OPT已更改至6月1日,然后该申请人的F1-OPT会自动延期到9月30日。
如果H1B申请未被选中并通过,从收到据信通知开始或者所从事的项目或OPT结束日期开始算起,该学生一般有60天宽限期离开美国。
相关程序
a. 学生需要从“指定学校官员” (DSO)那里获得最新I-20表 (这是学生可提交的可证明其持续有效身份的唯一文件)
b. 学生需要把及时提出H1B申请的相关依据(如UPS邮寄收条)给”指定学校官员”(DSO)查看,然后“指定学校官员” (DSO)会出示过渡时期的I-20表(interim cap-gap I-20),I-20表上会显示F1-OPT签证已更改至6月1日。当OPT时间已过6月1日的学生则不需要再延长。
F1-OPT的签证延长是要依附在H1B申请的基础上的, 如果H1-B申请被拒绝,否定或撤销的话,该F1签证持有者仍可享受60天在美逗留的宽限期,宽限期从移民局发来的相关信函上的邮戳日算起。但是如果是理工科(STEM)的学生,及时H1-B签证被拒,他们依然可以享有专门的OPT 延长,但新的STEM OPT延长申请必须在H1B申请被拒绝或撤销10天以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