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司法知识介绍-28: 什么是投票信托
2011-05-29
投票信托是是股东为了集中对企业的管理权,设立企业法规而建立的机构。在企业成立的初步阶段,信托组织显得尤其重要,为企业筹集资金以及执行其他重要计划。
投票信托再投票在投票协议的基础上组织运行。首先,所有股东把投票权转移给委托人,但股东保留除选举权以外的权力。委托人应准备包含信托组织内所有具有共同利益与兴趣的股东姓名与住址的名单,以及各股东的股票拥有类型,投票权转移数,以及同意书。与此同时,委托人给所代表的股东颁发信托证书,证明股东对股票的持有权。股东凭此证书获得红利。
州法一般承认投票委托。并用以下条件来判断委托是否有效:
1> 委托时间为一确定时段
2> 取得投票控制是每个股东的共同目的
3> 投票权与股东的其它权力是分开的
股东也可通过投票协议的方式合法获得具有影响力的投票权。投票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股东以协议的形式为一个或多个共同目标投票。在建立投票协议时, 股东及委托人应当拟定一份书面合同,确定信托的条件与规定。
信托的合法存在时间一般为十年。信托协议结束以后,信托证书的持有者会收到将信托证书更换为股票证书的通知。在此之后,委托人即不能以信托的名义采取任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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