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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 跨国企业主管签证 (2)
2010-06-16
L1是签发给跨国企业的经理主管人员或者对公司的经营,产品,及其国际市场有特殊知识的人才的非移民签证。L1签证有效期为一至三年,签证期满可以延期。持有L1签证一年后, L1持有人可以申请移民签证。
近年来,许多华人公司都纷纷申请L1跨国企业经理签证来美国工作,利用第一优先方式申请绿卡的人数也越来越多。在过去,移民局对L1的申请没有太多疑问。但是,由于一些华人公司提供的申请材料并不属实,移民局开始怀疑所有华人公司L1申请的真实性,甚至公开报导,90%的华人公司申请材料是“假”的。同时,移民局在调查公司背景和基本材料上花的时间越来越多,也越来越苛刻。因此,许多公司的申请由于没有足够的说服力而被拒绝。
根据徐律师的经验,申请被拒绝的原因通常有两种:1。公司的实力不够雄厚,营业额不足,或者缺乏明确的海外发展目标,被移民局认为公司不能在美国长久维持下去,所以拒绝。2。公司所雇用的员工太少,即使申请受益人是管理级的人才,但是也存在从事非管理级工作的可能,所以被拒绝。
为了说服移民局申请受益人所做的工作确实属于管理级别的工作,就要求海外公司的管理结构十分合理。理论上来讲,申请受益人的职务头衔越高,其下属人员就应该越多,其职责越分明,这样才能证明申请受益人的工作就是管理,而不做其他非管理的事务。但是,很多华人公司雇员很少,而申请受益人用的又是比较高级别的头衔,如President, VP,CEO等,这就容易给申请带来难度。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合理安排公司的管理结构,就要靠既有丰富移民经验,又有坚实公司法基础的律师来协助。
徐洁律师以其丰厚的专业知识背景,熟练地运用移民法和公司法知识,已经成功地为数十家华人公司成功地申请到L1签证。其中,有些曾由其他事务所申请,却被拒绝的L1,经过徐律师精心地重新组织公司和个人材料,申请在几天内又起死回生,获得批准。
您的公司需要申请L1签证吗?您公司的L1申请被拒绝过吗?欢迎来电咨询徐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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