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司法知识介绍-2: 股份制公司的分类

2010-04-10

股份制公司通常分为以下几类:S股份公司 (S Corporation),C股份公司 (C Corporation),商业股份公司 (Business Corporation),专业股份公司 (Professional Corporation),以及非盈利股份公司 (Non-profit Corporation)。另外还有一种较为新型的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rporation)。

下面我们针对公司不同的实质与特点,详细介绍几种最常见的公司形式:C股份公司,S股份公司,以及有限责任公司(LLC) 。 C股份公司最大的优势即为优厚的资金筹集能力.企业的规模因而也不受限制 ,无论是小型企业还是大型企业都可以以股份制公司存在.另外,股份制公司具有无限寿命,不需因任一拥有者的死亡而重组.任何股东都可以自由出售或转让股份持有权.公司本身在法律上作为实体,能够独立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股东因而具有有限责任。一般情况下,股东不对公司行为负责。 尽管C股份制公司为经营者带来无限的商机,其复杂的结构也随之带来繁琐的法律程序.只有满足了所在州的法律要求,公司才能以股份制形式合法成立.除此而外,公司在成立之后也受到相当多的政府法规限制.

公司必须每年向政府上缴管理费, 执照费,并定期向政府申报.另外,公司的赢利受到双向税收(Double taxation)的限制.在公司分红之前,公司本身必须缴税.分红之后,所得者必须将所得利润以个人收入的形势交税. S股份公司是股份制公司中特殊的一类,在大多数方面与其它股份公司基本相同,仅在税收方面受到与独资及合伙制企业相同的待遇。因此,S股份公司的最大优势就在於公司无需双向交税。我们在公司法系列之一中提到过,一般的股份制公司通常会面临双向交税(double taxation)的问题。在分红以前,企业要以公司收入的形式向政府交税。在分红以后,获得利润的个人要再次以个人收入的形式向政府缴税。而S股份公司则避免了这一问题。在S股份公司中,公司的盈利按股份比例分配到股东身上,股东以个人收入的形式付税。与此同时,S股份公司还享有我们在公司法系列之一中陈列的所有股份制公司在政策方面的优惠。由于S股份公司在税收方面的巨大优势,S股份公司逐渐成为美国国内受欢迎的一种企业形式。越来越多的企业要求以S股份公司的形式成立。因此,联邦税务局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要求所有打算以S股份公司形式成立的企业必须填报2553表格,申请S股份公司以享受S股份公司待遇,除此之外,所有S股份公司申请者必须具有以下条件:企业必须在美国本地成立与经营。企业不能拥有75人以上的股权持有者股权持有者必须是符合一定先决条件的企业或个人股权持有者必须是美国本地公民或永久居民企业只能发放一种股票 Service)要求所有打算以S股份公司形式成立的企业必须填报2553表格,申请S股份公司以享受S股份公司待遇,除此之外,所有S股份公司申请者必须具有以下条件:
企业必须在美国本地成立与经营;
企业不能拥有75人以上的股权持有;
股权持有者必须是符合一定先决条件的企业或个人;
股权持有者必须是美国本地公民或永久居民;
企业只能发放一种股票.

另一种常见的公司形式既为有限责任公司(LLC)。该类公司在形式上聚集了合伙制企业的许多特点,同时又享受股份制公司的许多优势。比如有限责任,无双重税收,优越的资金筹集能力。那么,C股份公司,S股份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LLC)之间又有什么相同点与不同点呢?

首先,C股份公司面临双向缴税的限制。企业与股权持有者在分红前后各自需向政府缴税。而S股份公司于有限责任公司在责避免了双向缴税的问题,将公司税分摊到所有股东身上,以个人收入的方式缴税。因此,如要降低税务方面的支出,S股份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LLC)都是很好的选择。 尽管S股份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LLC)在税收方面有很大的优势,但同时受到很多其它方面的限制。由於S股份公司不能拥有75人以上的股权持有人,区别于 C股份公司以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的方式,S股份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LLC)只能以增加股东的方式来筹集私人资金。因此,对於许多打算在公司成立后期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而言,C股份公司是三者之中唯一的选择。另外,对於广大跨国公司而言,S股份公司还具有许多在投资者方面的限制。比如股东不能超过75人,并必须为美国本地居民或永久居民。对於许多外国企业家而言,C股份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LLC)是唯一可行的选择。

尽管S股份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LLC)在税收方面有很大的优势,但同时受到很多其它方面的限制。由於S股份公司不能拥有75人以上的股权持有人,区别于 C股份公司以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的方式,S股份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LLC)只能以增加股东的方式来筹集私人资金。因此,对於许多打算在公司成立后期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而言,C股份公司是三者之中唯一的选择。

另外,对於广大跨国公司而言,S股份公司还具有许多在投资者方面的限制。比如股东不能超过75人,并必须为美国本地居民或永久居民。对於许多外国企业家而言,C股份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LLC)是唯一可行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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