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红舞鞋的女律师-江岚访徐洁女士

2010-05-11

在充满温馨梦幻色彩的《安徒生童话》里,有一篇主题比较含蓄隐晦,情景氛围也相对冷峻的故事,叫做《红舞鞋》。故事中穷苦的小女孩伽伦,有一次看到小公主脚上穿着的一双红舞鞋,心里非常羡慕,渴望自己也能拥有这样一双漂亮的鞋子。后来她终于千方百计弄来一双,穿上之后旋转舞蹈,谁知道从此竟无法停下脚步了。

在采访徐洁律师的过程中,她说她自己是个思维穿着“红舞鞋”的人,脑子总在不停地转,不能停下来。

“如果接下来一个案子,我不能做成功,被客户埋怨,被法官数落,我就受不了,我这方面的抗压能力特别差。所以我必须认真去做。我周末去学拉丁舞,上了几堂课以后发现一个班里数我跳得最不好,我心里就很不是滋味。人家说,你这么认真做什么呢,这只是娱乐而已。可我不行,我娱乐不起来。”她一边说一边笑。

就是这样好强。其实每一个力争上游的人,脚上都有一双红舞鞋,叫做“自律”。事情总要拉紧了来做,才会出成果,比如教授要按时上课,科学家要定期提交实验报告,画家要天天苦练……都是自律。现实社会的竞争、淘汰、生存多么原始真实,要想站稳脚跟,总要先自觉遵守纪律,然后才能讲到天分。一旦放松下来,漫不经心,吊儿郎当地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脑子里再多地灵光闪现也难为长久之计,终至一事无成。

去采访之前,徐律师通过她的助理将一些有关的材料整理得清清楚楚,送来给我看过,让我对他们律师事务所目前的状况先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可见她是个做事很认真,条理分明的人。当日一见面,立刻觉得她真有当律师的天分,性格爽快坦率,说话如竹筒倒豆子,一口北京话又急又快,却不散乱。长达三、四个小时的采访过程,徐律师讲她自己的经历,她处理过的案件,绘声绘色;我则捧着一杯茶听故事,津津有味。 徐洁和艾可纳律师事务所(Xu & Iacona, P.C. Attorneys at Law)是专门从事跨国法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座落在爱迪生市。旗下有九位美国资深律师、三位高级顾问加盟,以高标准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客户提供包括移民法、公司法、国际商法、税法、知识产权法等等在内相关的诉讼与仲裁服务,也提供公司成立策划、融资上市、兼并收购以及国际贸易和投资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这样一个实力雄厚,业绩斐然的律师事务所之中,作为主要负责人的徐洁律师是唯一的女性,也是唯一的华裔。

“每天忙得不得了,”徐律师一坐下来就感慨。“对一个生意的设想和实际去做有着很大的距离。就像我从前在实验室里做实验,把好好的实验结果放到工业的环境中去,不一定能够达到同样的效果,因为大环境不一样了。打理律师事务所其实也是做生意。我现在除了处理我自己接手的案件之外,事务所里的人员安排、市场开发我也不能不管。而且遇到美国律师们受理一些与华裔企业有关的案件,我多多少少还是要过问一下。不仅因为我是唯一懂中文的律师,更因为美国律师和华裔客户之间,总是存在思想、文化、思维方式等等方面先天的差异,双方往往对案件本身理解的角度不同,对处理方式的构思也不同,需要我从中协调。于是我只有把自己最有效地利用起来。” 所以我们中国人有句俗话,叫做“能者多劳”,真是放之四海而皆准。顺着这个话题,徐律师讲到一个案例,是个颇有意思的故事——

李先生是中国一家知名系列保健仪器生产企业的老板。数年前通过朋友的介绍,他打算与美国专营网上销售的C公司合作,将其保健仪器系列产品在美国的网站上销售。当时C公司的总裁要求李先生投资120 万美元,购买该公司最后10%的股份。李先生同意了,双方签署了一份合同,同时也签定了一份合作开发中国市场的意向书,注明由李先生负责在中国建立同样的网上平台销售C公司代理的美国产品。随后,李先生将20万美元的首期投资款拨付给了对方,可是他希望了解该公司各股东的具体持股情况及经营计划等一系列要求,却被对方以法律文件尚在处理中为由再三推托,同时频频催促李先生将余下的投资款划拨到位。

李先生心头疑云四起之下,经朋友介绍,找到徐洁律师事务所咨询,不知能否通过法律渠道拿回已投进去的20万美元?还是只能忍气吞声,自认倒霉。事务所的合伙律师们在了解了李先生和C公司合作过程的细节之后,认为此案很棘手,李先生能胜诉的可能性不大。理由之一,是双方当时的合同条款十分简单,只有投资方需投入的资金数额,以及得到相应的10%股份额,和前文提到的那一份意向书。至于投资总额是否可以分期给付,如何分期给付,C公司收到每一期款项之后应该承担何种责任和义务等等,只字未提。

“存在这么多明显缺陷的合同怎么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呢?”徐律师摇头。“这李先生又不懂英文,合同的英文文本还是对方帮他翻译的!如果那个时候咨询一下律师,也不至于糊里糊涂签下这种合同。”

说李先生是欠考虑也好,太冲动也好,反正这份合同已既成事实。如今他疑心被骗,打算撤出,则对方不仅不会把拿到手的20万退还给他,还可以凭着这份合同反咬一口,说他单方面中止合同,违约在先。而且合同中既没有注明投资方可以分期注入投资总额,对方更可以据此争论说,正是因为约定的投资款项没有及时、全部到位,导致该公司无法继续正常营运。再说,一旦官司打起来,C公司若来个宣告倒闭,李先生这一方即使胜诉了也收不回一文钱。所以事务所里有多年经验的诉讼律师都摇头,认为这个烫手的山芋不接也罢。

“可那李先生说,他是学到教训了,但实在咽不下这口冤枉气,一定要讨个说法。”徐律师喝一口茶,继续往下说。她手中惯用的茶杯很大,那种很普通深蓝色釉的粗瓷,并不考究。倒是很符合她性格中近于男性化的佻达爽阔。“说实话,我很欣赏他这种不甘心吃哑巴亏的性格。我们中国人有时候习惯于凡事和稀泥,结果把是非的界限都搅和模糊了。所以我说,你们都不接,那我就接下来吧。”

然而,佩服人家的性格,和帮人家打赢官司,可不是一回事儿。明摆着李先生毁约在先,实际上他却是受害者。可是要说服法官和陪审团相信这一点,必须先解脱李先生先中断投资的责任。只有解脱了这个责任,才能说到追回已投入的资金,进而索取损失赔偿。

那么突破口到底在哪里?徐律师开始陷入对案件的反推理思考,先假想切入点,再回到案件中寻找证据。也就是先跳出案件本身,发掘新的思路。像她这种直性子的人,如果她说服不了自己,是根本不可能说服法官和陪审团的。既然此案中至关重要的合同已形同废纸,徐律师想到了公司法。根据她多年来处理公司法案件的经验,一旦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协议签订,双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也立即相应成立,因为任何一个公司的运作必须首先符合公司法条款的规定。

“比方说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合作,如同两个人在下一盘棋,我走了一步,你就要跟进一步;你不动,我也可以等着。没有我一直走下去而你始终按兵不动的道理。这些合作双方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即使合同有缺欠,没有体现出来,也同样存在并且有效。再者,具备涉及股份的常规文件也是公司的合法操作条件之一。C公司一拖再拖,始终没有向李先生出示相关文件,应该视同违反公司法操作。那么,在得不到所要求材料的前提下,李先生作为股东心生疑虑,暂停投资,先进行必要调查是合情合理的,不应当简单地以毁约评断。”徐律师解释说。

这个基本的思路,无疑确立了李先生受害人的立场,接下来就是如何追回投资和索赔了。李先生当时做20万美元汇款时,有一个对方收款人的账号。徐律师马上顺藤摸瓜,通过她的合作人,精通法律程序的彻特律师与法院联系,要求银行提供帐号拥有人的具体情况。结果通过银行查到这是C公司老板拥有的另外一家公司的帐号。显而易见,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欺诈。更进一步推断,如果李先生的总投资额120万美金只相当于C公司10%的股份,那么另外90%股份的持有者是否真的存在?如果真的存在,那么这笔价值一千多万的庞大资金又在哪里?如果不存在,那么C公司就是引诱李先生投资。无论其它的股东存在与否,C公司都难逃欺诈的责任了。

此时案件的脉络逐渐趋于明朗了。徐律师还要未雨绸缪,她必须防范C公司的老板以宣告破产倒闭的方式规避应负的法律责任。

“李先生的协议是和公司签订的,不是公司的拥有者个人。” 徐律师分析道。“在美国,公司与个人之间的分别非常清楚。如果公司已经没有能力支付赔偿,公司的责任也就到此为止,不会牵连到个人财产。但这并不等于个人可以在公司的挡箭牌下面干违法的勾当。C公司老板的把李先生对C公司的投资款,转到自己名下的另外一间公司的帐户,这种做法已经把他个人和公司的权利混淆在一起了。那么与此相对应,他个人和公司的责任就不能割裂了。换句话说,即使公司宣布破产,他个人也必须承担赔偿。”

于是徐律师雇佣私人侦探,先调查C公司老板的个人资产,得知他本人的资产额是有能力偿付索赔的。接着,轮到在追回20万投资款之外,索赔多少的问题。

根据与C公司签订的合作开发中国市场的意向书,李先生已在中国开始投入大笔资金做了很多先期的准备工作。根据过去合同法中的判例,由于履行双方签署的意向书而造成的某一方的经济损失,是可以要求另一方赔偿的。徐律师要求李先生提供在中国的投资证据,李先生还半信半疑,觉得那20万是否能拿回来还是个疑问,更何况这些!结果, 徐律师漂亮地打赢了这场官司。李先生的20万投资款和为履行意向书投资的40万,加上从投资起到结案时间的利息, C公司必须支付的赔偿金总共70万美元。

联邦法院裁断后,对方提出过上诉。徐律师快刀斩乱麻,马上根据联邦法庭的裁决先冻结对方个人及其名下所有公司的银行账户及房产,迫使对方签署了永远放弃上诉权的保证书。到这个时候,此案才算是尘埃落定了。

故事说到这里,徐律师的助理拿着热水壶进来,给我们面前的茶杯添水。徐律师便笑起来,说:“我这才要出去拿水呢,你就进来了!人家客人的茶杯早空了!”——其实我这听故事的人把手中的茶喝完了,自己还没注意到。她这个隔着一张大桌子坐在对面讲故事的人,倒发现了。这个女律师对细节观察之敏锐,对环境感应之细腻,由此可见一斑。

李先生的案子最后峰回路转,柳暗花明,他不仅出了一口窝囊气,还获得对方的违约赔偿,当然要庆幸自己找了一个好律师,为他打赢了这场官司。而精明利落如此的徐洁,虽然已有整整10年的从业经验,却是个半路出家的律师——

徐洁出生在北京。她的祖父是留美的化学博士,父亲则毕业于浙大化学系。承继祖辈父辈的衣钵,当个化学家,对她本是题中应有之义。“那时候看电影,‘大西洋底来的人’,我特别喜欢,向往着长大要当一个海洋物理学家。可是人家说眼睛近视的人不能做这一行。我又怕血,不能去学医,那还不是只有学化学!不过我还是挺喜欢合成材料的,喜欢从无到有,把本来不存在的材料创造出来!”

86年她到美国来念硕士,88年拿到化学硕士后开始在药厂从事研究工作。 刚刚工作不久,她遇到一起并不严重的车祸,结果却被对方告上法庭,索赔100万美元。把这个初到美国的穷留学生震惊得走投无路,只好咬牙请个律师和人家对簿公堂。结果在法庭之上,她的委托律师一言不发,全靠她自己灵机一动,回忆事发当时的情形,事实上是对方为了绕开路边的卡车而先越过中线,才导致了这场车祸。于是局势出现根本逆转,对方以败诉收场。这个偶然的事件,使徐洁意识到自己当律师的潜质。

“至少,我比我当时请的那位更有能力当一个合格的律师!”徐洁自信地笑。 93年,她进入若歌大学法学院读书。96年毕业之后,徐洁同时考取了纽约和新州的律师执照。在纽约的一家律师事务所服务两年多之后,她成立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到2000年,她与美国人艾可纳律师联手开办了现在的这一家律师事务所。

不对自己设限,生活目标有很强的指向性,在到达目标、完成进度上的好胜心十分旺盛,专业能力出类拔萃,孜孜不倦地为理想而奋斗——这些所谓“女强人”的典型特征,徐洁身上都有。通常一说到女强人,就是一个硬梆梆的女人,风风火火,盛气凌人,不懂生活,不解温柔,周围一众人等最好对她们敬而远之……其实这些都是偏见。女人的事业成功并不等于她们在生活或感情上弱智,女强人的概念本身实际上是一个严重误区。说到底,凭表面现象将任何东西简单归类都难免片面,何况是对人。

“人家说女孩子应该是规规矩矩地,温柔腼腆,喜欢唱歌跳舞,天天打扮得很漂亮。这个我同意,女人应该是漂漂亮亮地。小时候我虽然也很喜欢跳舞,但当科学家才是我的理想。我的性格应该算是男孩和女孩的混合吧?为什么总要强调男人应该怎么样,女人又应该怎么样呢?我母亲就时常来信提醒我说,不要老在外边跑,要懂得顾家,懂得相夫教子。在很多人眼里,一个女人能在专业上做出一点成绩来,别的方面就肯定不行了。要么事业,要么生活,只能顾一头。为什么呢?谁规定的呢?我就不服气,我要的就是全部。如果没有事业,女人到最后总脱不出依附男人生存的格局,那多被动,多可悲。我觉得自己身体累一点不要紧,只要心不累就好了。我过去总是合成高分子材料,上帝造了我这么一个人,我希望自己做人也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把男人某些方面的强项和女人某些方面的强项有机地组合起来。”

本来,生活与事业之间的关系,也不是鱼与熊掌,不见得二者必然不可得兼。徐律师有一个9岁的儿子,平时先生和儿子兴趣比较接近,相处的时间也比较多,她主要抓孩子的功课,一回到家就查问孩子当天的作业。为了让孩子多看书,通常每个星期天他们全家都一起去书店。

“他要不断学习新的东西,学会独立思考。”徐律师说。“比如我们计划今年春假期间带他到圣地亚哥去玩,我就叫他自己去查,圣地亚哥有什么特色? 什么地方比较好玩? 这么多好玩的地方,你选择去哪里? 为什么?然后我再和他一起来安排时间。我们不可能陪这孩子一辈子,小孩子的可塑性这么强,你给他留什么物质上的东西都比不上教他自立来得重要。”

是,授子以鱼不如授子以渔。早早开始训练孩子独立生活的能力,培养他开朗、务实、奋发向上的性格,徐律师教养孩子的观念和做法也是明智的。其实徐律师很顾家,家里孩子将来的教育基金、她和先生的退休计划,全家人的度假安排等等,都是她一手操办的。他们夫妇的分工或许和大多数家庭中男主外,女主内的模式不大一样,那也只不过就是分工的不同。婚姻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只要这个家庭中的每一个人都各安其位,各得其所,彼此相亲相爱,本无所谓什么模式不模式。

“当律师上法庭,需要投入到案件中去,为当事人着想,进入当事人的角色,其实很多时候很情绪化,需要大量的自身感情输出。人的感情不可能总是处在输出的状态,必须要充电。星期六先生带着孩子出去学课外的才艺,我就自己看书,或者思考一些事情,那是我充电的时间。我做一些酒店业方面的投资,也是为了强迫自己和家人一起出去渡假。其实我对生活质量和感情质量的要求,比普通的女人更多。”

要求这么多,居然也得到了。面前有一片广阔的天空可以自由飞翔,背后有一个温暖的家可以歇脚,这个女律师是一个相当幸运的女人。

对了,徐律师也提到,跳舞如今是她工作之余最大的兴趣之一。安徒生童话中的那个小女孩伽伦,是个悲剧性的角色。但童话归童话,我们生活于其间的是真实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许许多多和徐律师一样的人们,穿着自己的红舞鞋在人生的旅途上旋转舞蹈,追求他们的理想,他们的故事远比童话的色彩明快鲜亮得多。因为他们更了解自己,前进的方向更明确,更懂得自律,然后他们便不会受制于这双红舞鞋,收放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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